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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體育總局昨天公布了第一批高危險性體育項目,游泳、滑雪、潛水、攀巖位列其中。對于我市而言,游泳是開展最為廣泛的項目,其次是攀巖,滑雪和潛水項目相對較少。按照要求,我市體育局將加強對經營性游泳場館的管理,那么,體育局將如何加強安全方面的管理呢?市民又應該如何增強安全防范意識呢?
游泳位列高危之首
在此次公布的首批高危體育項目中,共包含游泳、滑雪(高山滑雪、自由式滑雪、單板滑雪)、潛水、攀巖四個項目,而游泳位列首位。據重慶市體育局產業處處長譚紅介紹,此次公布的首批高危性體育項目,是源自2012年國家體育總局起草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主要是針對這些高危體育項目的經營許可管理。之所以會將游泳和攀巖列為高危項目,主要是在日常的經營過程中,這些項目出現的安全事故甚至是傷亡事故相對較多,為了保障市民有一個安全參與這些高危體育項目的環境,因此國家體育總局起草并出爐相關管理辦法。“其實在此次公告公布之前,我市游泳等高危體育項目經營活動的管理就已經很嚴格。所有的游泳場館,必須獲得我們發放的安全許可證后,才能夠在工商部門獲得經營許可證。”譚紅告訴重慶晨報記者。
據了解,在公告公布前,我市針對高危體育項目經營管理分為許可證制和備案制,其中在我市開展較為廣泛的游泳就是采取許可證制,也就是必須首先在市體育局產業處取得安全許后放能進行,而攀巖項目則是實行備案制,即相關攀巖場館,開業前只需到市體育局產業處備案即可,手續相對與許可證制而言更為簡便。
我市僅75家游泳館獲許可
此次公告的出臺,最大的受益者無疑是廣大參與游泳、攀巖等高危運動項目的市民,“在此之前,我們的游泳場館安全許可證發放是非常嚴格的,其中不僅包括泳池的水質、傳染病預防、救生員配備比例,救生員資質等,甚至連泳池鋪設瓷磚的防滑系數都有要求。只有達到了標準,我們才能發放安全許可證。”譚紅介紹說。
但譚紅同時也坦言,雖然從理論上講不論是專業游泳場館還是小區、學校等對外開放的游泳場館,都必須取得安全許可證后方能開業經營,但目前全市獲得許可證的游泳館僅有75家,還有一部分場館在沒有獲得安全許可證的情況下,也在違規經營,因此她也提醒市民:“為了自身的安全,今后再到市內游泳場館健身游泳,一定要選擇懸掛有市體育局發放的安全許可證的場館。”
不會增加市民參與成本
此次公告出臺之后,很多商家特別是已經獲得許可和備案的正規經營商家,表示非常支持,山鷹攀巖俱樂部的負責人李勇就表示:“公告的出臺,既有利于攀巖愛好者的安全,同時也有利于規范攀巖場館的經營市場。”據李勇介紹,山鷹攀巖俱樂部目前經營冉家壩和江南體育館兩個場館,全部都已在市體育局備案,兩個場館的建設建材也全部按照國家體育總局要求獲得了相應的合格證。此外,平時使用較為頻繁的安全繩索,以及頭盔等護具也根據使用頻率每3至5個月更換一次。對于公告的出臺,李勇最擔心的是因申請許可證會提高經營成本,“在商言商,畢竟是經營性的場館。如果現在申請許可證的費用,以及相關的年審費用較高,這些費用都很有可能轉嫁到參與的市民身上。”
對此,市體育局產業處處長譚紅表示:“以前申請安全許可證是完全免費的,我們為了減輕經營場館的負擔,甚至連證件的工本費都沒有收。此次公告出臺后,目前我們尚未接到收費的通知。”至于年審的手續,譚紅介紹,“以前我市針對相關高危體育項目經營性場館的年審是一年一次,但去年國家體育總局起草的《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經營許可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中提到年審期限是五年一次,這在一定程度上也打消了經營者的顧慮。”
重慶晨報記者 黃德強